居留權證明書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是 確 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的 一 種 有 效 文 件 。 有 關 申 請 可 向 本 局 一 樓 詢 問 處 查 詢 和 辦 理 。
1. 申請資格
下 列 任 一 類 人 士 如 宣 稱 在 澳 門 有 居 留 權 , 但 不 持 有 有 效 的 澳 門 居 民 身 份 證 或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民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且 不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其 他 地 區 居 住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及 台 灣 地 區 除 外 ) 者 , 須 向 身 份 證 明 局 申 請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
2. 申請手續
3. 所需文件
4. 居留權證明書的生效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中 載 有 生 效 日 期 , 在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生 效 後 , 持 證 人 方 可 進 入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住 。
5. 費用
免 費
6. 常見問題
(一)澳門出生,持澳門出生證明
- 本人是在澳門出生的中國籍人士,持有澳門出生證明,我是否永久性居民,可否申請澳門居民身份證?
答:倘 台端在澳門出生時父或母是澳門居民,或 台端曾在澳門通常連續居住滿七年,可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經身份證明局核實後再持《居留權證明書》申請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本人為澳門出生的中國籍人士,父及母也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證,現時本人持有澳門出生紀錄及已過期的《葡萄牙認別證》,應如何辦理澳門居民身份證手續﹖
答:如 台端父或母所持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首次發出日期不遲於 台端出
生日期,可直接向身份證明局提出換領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之申請;倘若不屬上述的情況, 台端需先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以核實 台端在澳門是否具居留權。居留權一經核實, 台端可到身份證明局辦理申領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二)曾持澳門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治安警察廳發出的身份證、非葡籍認別證或葡籍認別證)
- 本人是澳門的老居民,為中國籍人士,七十年代領有澳門證件,後來因年老,沒有依時換領居民身份證,本人可否以此澳門證件直接換領 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答:台端要先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以核實您在澳門的居留權。居留權一經核實, 台端可到身份證明局辦理申領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關於申請詳情及所須附同的文件,請瀏覽本局網頁:www.dsi.gov.mo。- 本人為曾在澳門居住的中國籍人士,並領有舊式澳門身份證,年前移居法國,欲重新辦領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故擬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但礙於工作關係,無暇回澳辦理,查詢可透過其他途徑辦理有關手續?
答:台端可透過郵遞方式提出申請。關於申請詳情及所須附同的文件,可瀏覽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郵遞申請可寄:澳門郵箱1089號,但領取《居留權證明書》後要申辦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必須 台端本人親臨身份證明局辦理。- 本人於1985年持單程通行證由中國前來澳門定居,1990年到南非工作並在當地定居,本人現在可以透過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回澳居住嗎?
答:台端在澳通常連續居住不足七年,不具有永久性居民身份,不能獲發《居留權證明書》。如欲回澳居住,須先向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申請居留許可,詳情請向出入境事務廳查詢,電話:28725488。。- 本人是澳門永久性居民,與一香港居民在香港註冊結婚,本人的配偶如何辦理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手續﹖
答:關於澳門居民家庭成員以親屬團聚為由申請在澳門居住的手續,屬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的權限,詳情請向出入境事務廳查詢,電話:28725488。
(三)澳門永久性居民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及未選擇國籍子女
法律規定:
根據第8/199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三)及第(六)項的規定,以下兩類人士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及未選擇國籍子女具永久性居民身份:
(1) 在澳門出生,且出生時其父或母已在澳門合法居住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人士;
(2) 在澳門連續通常居住滿7年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人士。
上述人士在其成為澳門永久性居民後在澳門以外(不含中國內地)所生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子女,是澳門的永久性居民,可透過《居留權證明書》確立其在澳門的居留權。
- 本人是澳門出生的中國籍人士,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而子女在香港出生,如何為子女辦理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手續﹖
答:倘 台端的子女在香港出生時,台端已是澳門永久性居民,並且 台端的子女為中國籍(《中國國籍法》第四條),則 台端可為子女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經身份證明局核實後再持《居留權證明書》申請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本人是70年代持單程證在澳定居,一直持有澳門身份證,90年在香港結婚,子女在香港出生,如何為子女辦理澳門居民身份證的手續﹖
答:由於 台端的子女在香港出生時,台端已是澳門永久性居民,並且 台端的子女為中國籍(《中國國籍法》第四條), 台端的子女可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經身份證明局核實後再持《居留權證明書》申請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本人於2005年因母親是澳門永久性居民,根據第8/199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取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現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本人的女兒2007年在香港出生,本人子女可否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答:由於 台端的子女不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第8/199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不具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不可透過《居留權證明書》確立在澳門的居留權。如 台端欲以親屬團聚為由申請子女在澳門定居,請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查詢,電話:28725488。- 本人和丈夫年初持澳門特區護照前往美國,在美國旅遊期間生了一個小孩,小孩現持美國護照,我想帶小孩返回澳門生活,如何辦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答:由於 台端小孩現持美國護照,故須先核實其是否具有中國國籍,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則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不具有中國國籍。由於小孩是在 台端遊美期間誕生的,因此 台端小孩雖在美國出生,且因出生取得美國籍,其仍具有中國國籍,可根據第7/1999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一款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獲確認居留權後,可辦理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本人和丈夫是中國籍的永久性居民,現持有特區護照,90年代移民美國,現持綠卡,2005年在美國生了一個小孩,小孩現持美國護照,我想帶小孩返回澳門生活,如何辦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答:由於 台端小孩現持美國護照,故須先核實其是否具有中國國籍,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因此,由於 台端子女在美國出生,出生時 台端在美國定居,且 台端子女因出生取得美國籍,不具有中國國籍,不可根據第7/1999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一款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如 台端欲以親屬團聚為由申請子女在澳門定居,請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查詢,電話:28725488。- 本人是中國公民,1981年持單程證來澳定居,現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90年持讀書簽證前往澳洲讀書,在讀書期間與一名澳洲籍人士生了一個小孩,小孩現持澳洲護照,我想帶小孩返回澳門生活,如何辦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答:由於 台端小孩現持澳洲護照,須確定小孩是否具有中國國籍,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由於小孩出生時 台端不屬在外國定居,其仍具有中國國籍,符合上述規定,可根據第7/1999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一款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獲確認澳門居留權後,可辦理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本人和妻子是中國公民,1981年持單程證來澳定居,現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90年與妻子一同前往澳洲探親,不久在當地生了一個兒子,後來舉家獲批准在澳洲定居,隨後一同加入澳洲籍,小孩現持澳洲護照,我想帶小孩返回澳門生活,如何辦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答:由於 台端小孩現持澳洲護照,須確定小孩是否具有中國國籍,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由於 台端兒子出生時,父母雙方均非在澳洲定居,故兒子出生時具有中國國籍。然而,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由於 台端兒子其後在澳洲定居,並自願加入澳洲籍,因此, 台端兒子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不符合第8/199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不可透過《居留權證明書》確立在澳門的居留權。如 台端欲以親屬團聚為由申請子女在澳門定居,請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查詢,電話:28725488。- 本人1981年持單程證來澳定居,現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90年時在內地娶妻並生了一個女兒。妻子與女兒於96年時持中國護照前往英國定居,2005年兩人獲批准加入英國國籍,我女兒可以透過《居留權證明書》申請來澳居住嗎?
答:由於 台端小孩現持英國護照,須確定小孩是否具有中國國籍,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澳門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台端女兒原具有中國國籍(根據《中國國籍法》第四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但後來移民往英國,並自願加入英國國籍,故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不符合第8/199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不可透過《居留權證明書》確立在澳門的居留權。如 台端女兒欲在澳門生活,須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申請居留許可。- 本人具有中葡血統,回歸前隨葡籍丈夫離澳往葡萄牙定居,並誕下女兒,其後與丈夫離婚,本人欲攜女回澳與父母同住,並打算留澳生活。在此情況下女兒要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答:台端女兒在葡萄牙出生,且出生時父母雙方均在葡萄牙定居,並因出生而取得葡萄牙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台端女兒不符合取得中國國籍的條件,故其雖兼具中國血統和葡萄牙血統,但不存在選擇國籍的問題,不屬於第8/1999號法律第一條第一款第(六)項“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具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在澳門以外所生、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的子女”,因此,她不能通過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取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 本人和丈夫是中國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不久之前持葡國護照在英國生活,兒子在英國出生,但並沒有因出生取得英國國籍,兒子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答:台端兒子雖在英國出生,且當時 台端及丈夫均在英國生活,但兒子並沒有因出生而取得英國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兒子仍具有中國國籍,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本人是澳門永久性居民,年前在珠海與一中國居民結婚並育有一子,現欲申請兒子來澳居住,需要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答:台端兒子屬內地居民,須以澳門居民在成為永久性居民後在內地所生的子女身份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透過專項名額來澳定居。- 本人是中國公民,今年剛因在澳連續居住滿7年而成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本人的妻子與五歲的兒子仍在內地居住,本人兒子可否宣稱有澳門居留權,並申辦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呢?
答:由於 台端兒子在 台端成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之前出生,故沒有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資格,其可向居住地公安機關以親屬團聚為由申請來澳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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