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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二O O 四 年 五 月 四 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進入智利共和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獲智利駐香港總領事館通知 : 澳門特別行政
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進入智利共和國,逗留不超過三十日。 基於對等原則,智利共和國國民亦可免簽證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逗留不超過三十日。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六十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
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其中四十七個屬互免簽證國家、十二
個屬互免簽證地區、一個屬落地簽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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