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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二O O 五 年 三 月 十五 日

日本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獲日本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通知:澳
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進入日本,逗留最多90日。上述安
排將在2005年3月25日生效。 現時,日本護照的持有人已可免簽證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最
多30日,由2005年3月25日開始,其逗留期將改為90日。 到目前為止,共有63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
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其中50個屬互免簽證國家,12個屬互免
簽證地區、1個屬落地簽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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