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電子政務發展,根據第11/2023號法律《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於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特區政府推出嶄新的電子確認身份方式 — 電子身份,作為澳門居民身份證的輔助應用。居民通過手機在一戶通綁定電子身份,便可使用電子身份辦理公共部門或私人機構的服務。

 


一)適用對象

凡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可透過一戶通帳戶進行綁定。

二)電子標識式樣(見圖)

(圖1)

(圖2)


三)綁定方法

  1. 電子身份只可於一部手機進行綁定,但一部手機可綁定多個電子身份(例如本人及多名子女),綁定方法如下﹕
    • 年滿18歲的居民可透過一戶通帳戶,在 “我的卡包” — “身份” 類別內選擇 “電子身份”,及通過面容識別進行綁定。
    • 未滿18歲的居民須由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使用任一手機登入未成年人的一戶通帳戶,由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通過面容識別進行綁定。
    • 如未能成功於一戶通通過面容識別進行綁定(如雙胞胎或多胞胎人士),須使用一戶通產生編號,再透過多功能自助服務機插入身份證(未成年人須插入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的身份證)、經指紋確認身份及輸入編號(見圖3)完成手續。有關自助服務機的地點,請按此

     (圖3)

  2. 重新綁定
    更換或遺失手機須重新綁定電子身份,於其他手機重新綁定後將自動取消於舊手機的電子身份。


四)使用方式

  1. 公共部門
  2. 居民可於公共部門辦理服務時出示電子身份。另外,在居民同意下,透過線下出示電子身份及掃碼查驗後,部門透過資料互通可取得該服務所須的個人資料。請參閱服務清單

  3. 口岸通關
  4. 居民在一戶通綁定電子身份,在手機打開一戶通“我的通關”(見圖),並生成“我的通關”二維碼(見圖),掃碼及確認身份後便可通關。

    (圖4)

    (圖5)

    如未成年人的電子身份綁定在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的手機,隨行一起通關時,只須在“我的通關”二維碼介面左右滑動相對應的二維碼便可通關。(見圖)

    (圖6)

  5. 私人機構

    (1) 線下服務﹕
    居民於私人機構(如銀行)的接待櫃檯辦理手續時出示電子身份,按“掃碼提供資料”鍵(見圖),掃描機構的二維碼,進行面容識別後,於手機上產生專屬二維碼,私人機構再掃描該人專屬二維碼,便可提供資料。

    (2) 線上服務﹕
    利用電子身份綁定技術,在居民同意下,經面容識別可確認身份及提供個人資料予私人機構。

     (圖7)

    (3) 醫療券(2023年8月1日起生效)﹕
    居民於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券時出示電子身份,相關醫療機構經掃描電子身份二維碼,輸入需扣減的金額,居民便可即時透過一戶通收到訊息通知需扣減的金額及可使用的餘額。

    (4)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2023年9月生效)﹕
    居民於已參與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機構出示電子身份,便可辦理課程的報讀及登記簽到。


五)電子身份狀態

在以下情況,電子身份失效
  1. 居民身份證已過期(見圖)
  2.  (圖8)


    備註﹕持證人在領取新證後,再次開啟電子身份時會出現提示,按 “確認” 鍵後便完成更新電子身份資料的程序。(見圖)

    (圖9)

  3. 居民身份證已被註銷或持證人已故(見圖)
  4. (圖10)

    (圖11)

  5. 因遺失身份證前往治安警察局報失或前往本局補辦身份證(見圖)
  6. (圖12)
    備註﹕持證人如尋回身份證,前往治安警察局銷案或親臨本局取消補辦身份證申請後,電子身份將於下一個工作天恢復正常使用狀態。


六)解除綁定

如遺失或更換手機,居民可透過以下方式解除綁定電子身份﹕


八)圖文包


九)宣傳/教學短片

  1. 新聞稿
  2. 宣傳/教學短片

十)服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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