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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申請|居留權證明書|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國籍申請
 

個案分析

 

【加入中國國籍】

 

個案1

Candy在澳門出生,中國人,但其出生證明書以至所有身份證明文件和畢業證書都只有“Candy Lio”這個外文名字,本身亦持有葡萄牙護照,她是否需要“正名”-加上中文名字,並申請加入中國國籍呢?

Candy是在澳門出生的華裔人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她具有中國國籍,原持有的葡萄牙護照只可作為旅行證件,故不用辦理加入中國國籍的手續。至於她沒有中文名字的問題,對其國籍並不構成任何影響。

 
 

個案2

馬女士自稱在中國內地出生,來澳定居已逾三十年,但由於並非在澳門出生,故一向以來只能持C.I.外出旅行。那麼,她是否屬於在澳門的“無國籍人士”呢?

C.I.是《葡萄牙給外國人護照》的俗稱。事實上,C.I.上是載明國籍的,並非“無國籍護照”。既然馬女士在中國內地出生,父母也是中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馬女士便具有中國國籍,並不是無國籍人士。

 
 

個案3

荷蘭人士Mr. Wagner,擁有中國姓氏“韋”,是澳門居民,在澳門生活及工作已超過七年。他自稱有起碼八分一中國血統,因為其外祖父乃荷蘭華裔。 如果韋先生想取得中國籍,須辦理甚麼手續?

根據規定,他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鑑於只有澳門的永久性居民才可申請加入中國國籍,故根據第8/1999號法律第八條的規定,韋先生須先聲明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待獲批准以後,再辦理有關申請手續。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處理居民國籍申請的具體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人欲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須說明理由,比如證明自己的近親屬乃中國公民並遞交相關的證明文件。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姊妹。 韋先生只有外祖父是中國人,但外祖父不屬上述“近親屬”之列。不過,韋先生仍可循其他途徑向身份證明局遞交文件,列明其擬加入中國國籍的正當理由,從而申請加入中國籍。所謂“正當理由”,包括當事人在澳門生活已有很長時間,例如自幼在澳長大、在澳讀書、就業,朋友多為澳門人,跟澳門的關係密切、喜愛中國文化等等。

 
 

【退出中國國籍】

 

個案4

李先生一家四口是原澳門居民,年前移民日本,並申請了加入日籍,根據日本的法律,李先生一家須先退出中國國籍,那麼他現時可以怎樣做?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第7/1999號法律的規定,李先生一家可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有關手續,可瀏覽本網頁的有關內容。

 
 

【恢復中國國籍】

 

個案5

唐某自幼隨父由福建移居緬甸,當時他就已經放棄了中國籍並加入緬甸籍。年前他從該國遷到澳門居住,若他希望重新擁有中國籍,是否如外國人般要申請加入中國籍呢?

既然唐某曾為中國公民,其後因加入緬甸籍而喪失中國籍,可按第7/1999號法律第六條“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的規定辦理-申請時必須出示證明文件,證明曾有過中國國籍和現時擁有緬甸國籍。

 
 

【選擇國籍】

 

個案6

João及Mário兩兄弟為土生人士,João擬保留其葡萄牙國籍,但弟Mário卻想申請取得中國國籍,兩人是否要辦理若干手續,分別放棄中國國籍和加入中國國籍呢?

具有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即如João及Mário的情況,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中國國籍或葡萄牙國籍。 就Mário的個案來看,與外國人不同,他可以選擇中國國籍,而不需要辦理加入中國國籍的手續。在選擇了中國國籍後,他仍可保留其葡萄牙護照作為旅行證件,但在中國境內,不享有葡萄牙的領事保護。 至於João,他可選擇葡國國籍。在選擇以後,他便不具有中國國籍。

 
 

【變更國籍】

 

個案7

林先生一家原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年前移民加拿大,領有加拿大護照,現想以加拿大公民的身份返回澳門定居,可以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林先生一家原屬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若返回澳門居住,仍具有中國公民的身份,但欲以加拿大公民的身份在澳門生活,則須憑有效證件向身份證明局申請變更國籍,由中國籍變更為加拿大國籍,這時,林先生便不具有中國公民的身份。

 
 
居留權證明書
 

個案分析

 

個案1

郭先生夫婦在澳門生長,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回歸前移民加拿大,兩名子女在彼邦出生,他們一家在澳門回歸後欲回流返澳,但兩子女沒有任何澳門的身份證明文件,他們要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郭先生夫婦屬澳門永久性居民,返澳定居當然沒有問題,然而其子女在加拿大出生,且出生時夫婦二人均在當地定居並取得加拿大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子女不具有中國國籍,不屬於“中國籍的永久性居民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故不符合《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資格。

他們的子女要回澳定居,須向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申請,如獲批准,在澳連續居住滿七年,並聲明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後,才會成為澳門的永久性居民。

 
 

個案2

阿強是澳門永久性居民,年前在珠海娶妻兼生子,如他的妻兒想來澳居住,要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這個情況原則上與申請《居留權證明書》拉不上關係。其妻子得以與丈夫團聚為由向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來澳定居,其兒子則可以永久性居民子女的身份透過專項名額申請來澳定居。

 
 

個案3

中國公民蔡某,今年剛因在澳連續居住滿七年而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他太太與五歲的兒子仍在內地居住,現時他兒子可否宣稱在澳門有居留權,而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呢?

不可以。蔡先生的兒子在他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之前出生,不屬於“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其為永久性居民後在澳門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且由於其在內地居住,故沒有資格申請。如其想來澳定居,須向內地有權限部門申請。

 
 

個案4

土生人士Marta回歸前隨葡籍丈夫離澳往葡萄牙定居,並誕下女兒Fátima,其後與夫離婚,Marta攜女回澳與父母同住,並打算留澳生活。在此情況下其女兒Fátima要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Fátima在葡萄牙出生,且出生時父母雙方均在葡萄牙定居,並因出生而取得葡萄牙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Fátima不具有中國國籍,故其雖兼具中國血統和葡萄牙血統,但不存在選擇國籍的問題,不屬於“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具中國血統但又具有葡萄牙血統的人士在澳門以外所生,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的中國籍或未選擇國籍的子女”,因此,她不可以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個案5

黃先生曾在澳門居住,並領有舊式的澳門身份證,年前移居法國,他欲宣稱自己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故擬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但礙於工作關係,無暇回澳辦理,他可以怎樣做?

黃先生可以用郵遞方式提出申請。關於申請詳情及所須附同的文件,可瀏覽本局網頁。郵遞申請可寄:澳門郵箱1089號,但領取《居留權證明書》後要申請《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必須親自前往身份證明局辦理。

 
 

個案6

李先生夫婦是澳門永久性居民,在美國旅行時誕下一女兒,其女兒領有美國護照,請問她要怎樣才能回澳定居?

其女兒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其女兒雖在美國出生,且因出生而取得美國國籍,但因當時李先生夫婦並非在美國定居,故女兒仍具有中國國籍,符合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的條件。

 
 

個案7

張先生夫婦是中國籍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不久之前往日本定居,兒子在日本出生,但並沒取得日本國籍,兒子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嗎?

張先生夫婦的兒子雖在日本出生,且當時他倆均在日本定居,但兒子並沒有因出生而取得日本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兒子仍具有中國國籍,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個案8

陳伯是澳門的老居民,七十年代便領有澳門證件,後來因年老,沒有依時換領《澳門居民身份證》,陳伯聽說若他現時要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就要先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其實是否有此必要呢?

沒錯,他的確要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以核實他在澳門的居留權。居留權一經核實,他便可以直接到身份證明局辦理申領《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手續。

 
 

個案9

林先生於一九八五年持單程通行證由中國前來澳門定居,一九九零年到南非工作並在當地定居,他現在可以透過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回澳居住嗎?

林先生在澳通常連續居住不足七年,不符合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的資格,故不適用《居留權證明書》制度。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個案分析

 

個案1

João為中葡混血人士,在澳門出生,並以澳門為永久居住地,持有《葡萄牙護照》,他想知道申請《澳門特區護照》是否有問題。

João既有中國血統,又有葡國血統,且在中國地區(澳門)出生,根據規定,João先要選擇中國國籍,成為中國公民後才可申請《澳門特區護照》。 申請《澳門特區護照》後,其原持有的《葡萄牙護照》可作為旅行證件,繼續使用。

 
 

個案2

陳先生的女兒Amy在外國讀書,他可以在澳門為其女兒申領《澳門特區護照》嗎?

原則上,申請須由申請人本人向身份證明局提出,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才須由依據法律行使親權(例如父母)或監護權的人代為提出,詳情可參閱本局網頁。陳先生的女兒可登入本局的“郵寄申請服務”系統並按有關指示提出申請。

 
 

個案3

Lucy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她雖然完全符合申領《澳門特區護照》的資格,但由於回歸前已領有《葡萄牙護照》,她擔心一旦取得《澳門特區護照》,原有的《葡萄牙護照》就要退還,她的擔心有沒有道理呢?

Lucy的擔心是沒有依據的。事實上,法律並不禁止持有特區旅行證件的澳門居民同時持有其他國家或地區發出的旅行證件。縱使Lucy申領了《澳門特區護照》,其仍可保留其《葡萄牙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即可繼續使用該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但由於她是中國公民,所以即使持有《葡萄牙護照》,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其他地區,也不享有葡萄牙的領事保護。

 
 
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個案分析

 

個案1

張女士是澳門的老居民,由於出生於中國內地,所以過去外出旅遊一直都要持C.I.。她想知道像她這樣的原C.I.持有人,現時是否須換領《澳門特區旅行證》往外地旅行呢?

過去申領C.I.(即《葡萄牙給外國人的護照》)之資格,跟現時申領《澳門特區旅行證》的資格不同。雖然張女士以前只能持C.I.外遊,但如果符合申領《澳門特區護照》的資格(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具同等效力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時,她完全可以申請《澳門特區護照》作外出旅遊之用。

 
 

個案2

小鳳由珠海移民來澳不到半年,尚未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如果想到其他地方旅遊,是否可以申請《澳門特區旅行證》呢?持《澳門特區旅行證》是否可去香港旅行呢?

小鳳符合資格申請《澳門特區旅行證》,不過卻不能持該旅行證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因為前往香港須要申請另外一種證件-《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個案3

阿超在五年前由廣州持單程證來澳門定居。現在他希望到東南亞旅行,但他既沒有《中國護照》,又沒有澳門的旅行證件,他去問過朋友,人家說他在澳門未住滿七年,不是澳門的“永久性居民”,只是“非永久性居民”,不能申領《澳門特區護照》。他想知道自己是否一定要住滿七年,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永久性居民之後,才可以申請《澳門特區護照》到外地旅行呢?

雖然阿超屬澳門特區的非永久性居民,還未符合資格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不過,由於他持有《澳門特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又無權取得其他旅行證件,那麼他亦可以申領《澳門特區旅行證》,以便到外地旅行。

待阿超在澳通常連續居住滿七年,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和領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後,便可以申領《澳門特區護照》了。

 
 

個案4

持有《澳門特區旅行證》的德叔想參加香港旅行團到歐洲旅行,他可以持此證過關從香港入境和出境嗎?

可以。德叔可因過境目的而在香港境內逗留最多七天,但不能憑此證件單純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他可由香港的任一出入境口岸入香港境,由香港赤鱲角機場出境絕無問題,回程亦然。

 
 
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個案分析

 

個案1

小章為越南歸僑,在澳定居剛滿一年,已領有《澳門特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澳門特區旅行證》,若他使用《澳門特區旅行證》往港探親可以嗎?

 不可以,小章可申請《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往香港旅遊,《澳門特區旅行證》是不可以作為往港旅遊使用的旅遊證件。

 
 

個案2

阿輝本身已領有《澳門特區護照》,他想知道此證件可否用作往港旅遊的用途?

《澳門特區護照》不能作為往香港旅遊之用,阿輝欲到香港遊玩,可憑《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境香港或申請《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個案3

張太太的女兒現於英國留學,持有《澳門特區護照》。張太太知道《澳門特區護照》不可以作往港旅遊之用,於是想代女兒申領一本《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以便其回澳時可往港遊玩,請問可不可以?

張太太的女兒只須持有效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便可入境香港。如有需要,她亦可登入本局的“郵寄申請服務”系統並按有關指示以郵寄方式提出《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的申請。要注意,如果張太太的女兒尚未滿十八歲,申請時須遞交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且申請表上須由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 

 
 

個案4

黃小姐欲持《澳門特區護照》往美國旅遊,由於澳門並無直航機往美國,黃小姐必須從香港出發。她想知道可否持《澳門特區護照》過境香港,須否另外申請《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入境香港呢?

《澳門特區護照》是不可以單獨作為入境香港的旅行證件。然而,黃小姐只要能出示前往美國的機票,便可持《澳門特區護照》過境香港,並最長逗留七天。此外,黃小姐亦可憑《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境香港而不需另外申請《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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