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I 身份證明局
返回
Search
語言
中文
Português
English
免簽待遇國家
國家
緬甸
最長逗留期
30 天
備註
(i).緬甸聯邦共和國政府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推行臨時旅遊落地簽證安排至2026年10月20日。旅遊人士可於抵達緬甸聯邦共和國國際機場時,經國際機場申請旅遊落地簽證,逗留期限為30天。具體訊息可參閱緬甸聯邦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網頁:
https://www.myanmarconsulatehk.org/index.php/visa/announcement/147-notifying-that-tourist-visa-on-arrival-is-granted-on-21-10-2025-to-the-nationals-of-macao-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japan-and-republic-of-korea
。
(ii).可申請電子簽證。
注意事項
本網站提供的相關簽證資訊僅供市民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對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的簽證政策有時會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作出更改,故為避免行程受阻或造成損失,敬請市民務必於啟程前先查閱該等國家或地區的官方網頁,或向其相關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確認最新的簽證政策及入境要求,並根據情況提前辦妥入境簽證。
旅客是否獲准入境及准許逗留的期限,一般由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出入境機關官員按當時的個別情況作決定。
有些國家要求入境旅遊人士的護照或旅行證的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