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明局職責及權限:

  • 統籌及執行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相關的工作;
  • 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及刑事紀錄證明書,並確保所載資料的準確性;
  • 就身份資料紀錄所載的事實發出證明書;
  • 依法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發出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
  • 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有關國籍的申請;
  • 接收、審批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以及發出有關證明書;
  • 組織具法律人格的社團及財團的登記及發出有關證明書,並持續更新有關資料;
  • 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