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獲歐洲十五國免簽證待遇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接獲歐盟現任輪值主席國瑞典駐香港總領事通 知,歐洲十五國將由2001年4月10日起給予澳門特區護照免簽證待遇。 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入境下列歐洲各國,並逗留最多90天,其中包括十三 個歐盟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意大利、盧森 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以及兩個申根協定成員國:冰島及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