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 如澳門居民在外地遺失旅行證件,應怎麼辦?

答: 如澳門居民在外地遺失旅行證件,請立即向當地警察部門報案,然後前往附近的中國駐外機構(大使館、領事館或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直接求助。如沒法聯絡當地中國駐外使領館,可致電緊急熱線+853-28573333或傳真+853-28780826或致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全球領事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熱線 +8610-12308求助,亦可與身份證明局聯繫尋求協助。

2. 如澳門居民持有效護照及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受阻時,如何尋求幫助?

答: 當事人首先應向當地主管部門如實說明入出境或過境事由,同時了解受阻原因。如當事人不懂當地語言,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翻譯服務。如果請求仍然得不到有關部門的回應,可要求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繫,尋求幫助,視情況反映要求,或進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證當事人一定會被放行。如交涉不果,當事人應理智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決定;如確實受到對方不公平對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以便日後訴諸法律解決。

3. 如澳門居民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時,該怎麼辦?

答: 當事人有權要求面見中國使領館領事官員。領事官員將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前往探視,並保護其合法權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領事官員還可以幫助其與親友取得聯繫,向其提供當地律師名單。但是,領事官員不能干涉當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面替其進行訴訟。











最後更新日期: 30/11/2020